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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专项工作通知六】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自评自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量:

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自评自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专项工作通知一《关于做好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通知二《关于做好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和通知五《关于开展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各学院(部)认真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学校集中开展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6日,各学院(部)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检查人员

检查工作分两组同步进行,检查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喻发全

成员:校外专家1人、任兵、杨克平/赵春阳、张珩

联络员:高友智/王乃婧

第二组

组长:敖荣军

成员:校外专家1人、曹迅飞、王海晖、李端勇

联络员:兰海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听取自评工作汇报。各学院(部)院长(主任)采用PPT方式向专家汇报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2.现场查看相关材料。主要检查学院(部)《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课程清单、试卷清单、实验室清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清单和毕业设计(论文)清单等五个清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3.检查标准。各相关材料的检查标准见附件2。

4.检查反馈。全部检查结束后,评建办统一收集整理各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逐一反馈给各学院(部)。

四、学院(部)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系(中心、教研室)正(副)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督导和教务员等。

五、工作要求

本次自评自建检查工作是学校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

附件:1.学院(部)自评自建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

2.学院(部)自评自建工作检查标准


评建办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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